市重点处主要工作职能是?

发布日期:2024-04-22 08:22 来源: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阅读: 字体【  

(一)承担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代建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的项目,负责对承建和代建的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配合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重点项目主管部门编制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建设计划。

(三)配合、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工程的立项、可研、环评、规划、征地、拆迁等项目前期工作。

(四)负责对承建项目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配合代建项目业主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清单、施工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等工作,会同代建项目业主单位签订施工、监理等合同。

(六)负责实施城市园林景观发展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绿地养护和园林景观管养;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滁州市绿色图章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本级城市园林景观管理范围内的砍伐树木、移植、占用(含临时占用)绿地管理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实施市管道路年度维修计划、维护措施;负责市管市政道路、桥梁设施、排水设施等的日常管理及养护维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管范围内市政设施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排水等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和景观灯饰、夜景亮化工作;负责城区内城市主、次干道道路照明、亮化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区内临时占用、拆除、改动、迁移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管理的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破坏、损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相关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