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设计、施工、监理、跟审单位(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2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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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市重点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决策部署,忠诚尽职、奋勇争先,走在前列、争创一流,实施和建成了一批补短板、强功能、保安全、惠民生、提品质的重点工程,参建单位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设计、施工、监理、跟审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相关单位和个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对在市重点处工程建设中表现突出的设计、施工、监理、跟审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度已完工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跟审单位(个人)。

    二、评选原则

    依据《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优秀设计单位(个人)评选内容》、《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优秀施工单位(个人)评选内容》、《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优秀监理单位(个人)评选内容》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办法》。

    三、名额分配

    (一)优秀设计单位、优秀监理单位、优秀施工单位奖励名额原则上按占2023年完工项目总数(39个项目)比例5%5%10%确定:

    优秀设计单位2

    优秀监理单位2

    优秀施工单位4

    (二)优秀设计负责人、优秀监理负责人、优秀施工负责人奖励名额原则上按占2023年完工项目总数39比例5%5%10%确定:

    优秀设计负责人2

    优秀监理负责人2

    优秀施工负责人4

    四、评选程序及结果运用

    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个人)经过自评申报,市重点处相关科室、中心推荐,经集体会议研究综合评选并公示后,获选单位将授予“2023年度优秀设计(施工、监理)单位、“2023年度优秀工程造价企业”光荣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优秀跟审单位项目奖励;获选个人将授予“2023年度优秀设计负责人(施工、监理负责人)、“2023年度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光荣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2023年度优秀设计负责人(施工、监理负责人)一定奖励。

    五、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和个人于2024126日前按附件表格要求报送电子版材料和书面盖章扫描PDF文件,无需报送书面材料。

    联系人:工程监管科  电子信箱:GCJG2019@163.com

     

    附件:

    1.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优秀设计单位(个人)”评选内容

    2.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优秀施工单位(个人)”评选内容

    3.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优秀监理单位(个人)”评选内容

    4.优秀单位推荐表

    5.优秀个人推荐表

    6.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办法 滁重〔202255

                         

     

                              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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