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重点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1:13 来源: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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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重点处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政务服务,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发布重点工程建设、基础设施管养等重点工作相关文件。以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加强政务公开各类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做好信息公开和维护,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38条,概况类信息4条,政务动态信息1211条,信息公开目录123条。“12345”服务热线共收到咨询2577件,主要集中在重点工程建设、基础设施管养等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扎实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申请的各项程序,积极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2021年,我处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落实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等工作要求,严把信息发布关,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规范性、实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完善并公布部门职责和处领导相关信息,进一步强化网站监督管理,认真完成年度网站工作报表。我处2021年未申报开办相关网站,并加强网民监督,开设咨询建言专栏,全年处理网友咨询、投诉、建议共26件,及时认真详细回复,并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领导班子的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保证政务公开领导力量不间断。处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分管领导为第一副组长,主抓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和处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我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科室负责人工作调度会,网站负责人专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会上对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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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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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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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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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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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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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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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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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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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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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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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不足。部分信息没有在生成后第一时间发布,存在滞后情况。二是政策解读内容不够充实、形式不够丰富。我处是事业单位,无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文件出台,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各科室、中心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准确性与及时性,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准确发布我单位内部非保密制度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年报附件

    滁州市重点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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