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滁办发〔2017〕3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滁政办秘〔2014〕104号)精神,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制定2021年度市重点处新闻发布制度。
一、精心准备。承担重点领域工作任务的科室及二级单位要按照新闻发布计划确定具体发布内容,起草发布稿,确定发布人。经认真审核后,进行保密审查,并填报《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应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好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
二、明确责任。市重点处办公室根据本计划,在收到《申请表》和发布稿并审核后,与市政务公开办联系,确定具体的发布地点、时间、主持人等,邀请相关媒体出席发布会。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预告信息。
三、及时公开。发布会召开后,各发布主体单位要及时将发布会实录的文字、图片或视频等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新闻发布会”专栏向社会公开。
四、强化督查。本计划的落实情况将被计入本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分值考评中。市重点处办公室将对本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未列入本计划的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市重点处办公室提出发布申请,并按程序适时组织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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