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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三十条措施

2020-06-04 03:04来源: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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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现结合滁州实际,特制定如下防控措施。

一、聚焦重点人员,做到及时发现

1、做到信息精准管控。第一时间掌握入境、离鄂离汉及高风险地区来滁(返滁)人员信息,实现精准落地找人,做好日常追踪管控。加强远端防控,尽可能将拟入境人员稳在当地、稳住人心。

2、强化入境来滁(返滁)人员管理。“谁邀请、谁负责,谁雇佣、谁负责”。入境人员须落实健康申报、医学巡查、14天定点隔离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等防疫措施。

3、加强入境解除隔离来滁(返滁)人员管理。入境异地隔离期满来滁(返滁)人员,纳入社区(村)健康管理,居家医学观察7天,其中已治愈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开展核酸检测,落实出院患者健康管理措施。

4、做好离汉和高风险地区来滁(返滁)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一律纳入社区管理、一律发放健康告知书、一律开展健康状况问询、一律验证健康码信息、一律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提供来滁前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的除外,在等待检测结果期间,应居家观察)。

二、聚焦重点环节,做到快速处置

5、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加强对客运场站、水运码头和交通运输工具的通风消毒,乘客须查验安康码、测体温。司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6、加快“安康码”推广使用。所有社区(村)、商区、校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入须“扫码核验”。一旦发现“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核验单位应立即通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管理措施。

7、扩大核酸检测覆盖面。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应检尽检”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费用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

8、严格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对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实行集中隔离。隔离点要安全、规范,严格落实检疫和管控措施,加强对隔离人员的人文关怀。

9、快速应急处置。对新增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在2小时内完成网报、12小时内完成实验室检测、24小时内完成初次流行病学调查,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合理确定疫点范围后,严格落实消毒、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措施。要定期研判疫情形势,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10、规范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由定点医院集中医学管理,其密切接触者立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信息要规范上报。

三、聚焦重点部位,做到精准管控

11、强化社区(村)精准防控。城乡社区(村)网格化管理要延伸到楼栋、家庭和个人,特别是老年人、儿童、孕产妇、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到摸排建档立卡到位、落地定人包保到位、“扫码核验+测温登记”到位,确保重点人员清、防控措施清、包保责任清。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12、强化重点机构防控。养老院、福利院、监狱、看守所、精神病院等机构要继续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机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提供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开展交叉感染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各类药店继续严格落实购买退烧、止咳类药物实名登记制度。

13、强化复工复产企业防控。加强健康监测和出入登记管理,逐人建立健康档案,避免人员聚集和大型集体活动,室内场所要保持空气流通和清洁消毒,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的,须立即报告并处置。

14、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网上预约、分流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15、强化校园防控。按照“科学防治、依法管理、分类指导、家校联防、教医联控”的防控原则,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网络。完善学校“两案”、“八制”,加强学校封闭、卫生保洁、食宿、路途防控管理,牢牢管住“居家、路途、学校”三个重点部位。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分散住宿、错峰就餐、教室通风消毒等措施,严禁大班额,一人一桌,保持合理距离。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发现师生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立即处置。

16、强化旅游景区防控。推行分时段游览预约,4A级旅游景区在法定节假日要采取预约游览方式,实现“应约尽约”;各类景区日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及时疏导,防止游客扎堆聚集。景区工作人员要开展健康监测和 “安康码”核验,要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景区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要加强通风换气、清洁消毒。

四、聚焦重点规范,做到有效救治

17、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医疗机构要强化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做到位置醒目、标识清楚、人员配置合理、工作流程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发挥发热门诊前沿哨所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病例。加强医务人员防控方案和感染控制培训,杜绝交叉感染。

18、规范确诊病例转运流程。轻型、普通型患者集中到市二院救治,重症和危重症患者集中到省级定点医院救治。转运过程应当做到“最短的路径、最短的时间、最少的环节、最少的接触人员、最严密的防护和最严格的消毒隔离”。

19、规范诊疗救治。各定点医院要严格遵从最新版本诊疗规范,诊疗方案要标准化,进一步完善救治专家常态化会诊制度。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西医结合治疗。

20、严格医院病区规范管理。凡进入病区人员(含医护人员、行政人员、保安、保洁、护工等)均要正确佩戴口罩,凭工作牌、腕带等进入病区。各医疗机构经评估,对确需陪护的患者发放《陪护证》,陪护人员须进行健康管理与培训。严格探视管理,禁止非必要的探视。病区所有人员健康状况,测量体温和询问流行病学史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并登记。

21、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坚持发热门诊首诊负责制,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样本采集、运送、保存和检测。一旦发现疑似患者,要迅速上报和隔离,及时转入定点医院,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转院或离院。加强患者收入院管理,要制定入院筛查流程,新入院患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转入常规病房。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必须落实标准预防措施,根据诊疗操作的风险高低进行额外防护。

22、加强出院患者健康管理。治愈患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医学观察,定时定点复诊;集中隔离结束后纳入社区(村)健康管理,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做好健康监测、心理疏导等;出院患者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应立即将其转至定点医院进一步治疗。

五、聚焦重点支撑,做到保障到位

23、加强宣传引导。利用传统媒体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介,普及新冠肺炎疾病知识。加强舆情研判和引导,加快虚假信息甄别,及时主动发声,消除负面影响,传播弘扬正能量。

24、提高健康素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体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营造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倡导市民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牢记“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多通风、常消杀、少聚集、拒野味”等“三字经”,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等良好习惯。

25、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各地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核酸检测能力建设。2020年5月底前,市直医院和所有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应具备核酸检测能力。不能按时完成的,严肃问责。

26、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体系。加快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对人员防护、消杀药械、医疗救治设备、药物等物资进行重点储备,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

27、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市、县两级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坚决执行各项调度指令,协同联动配合,织密防控网,筑牢“防火墙”。

28、压实党委和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克服麻痹、松劲、侥幸思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不让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前功尽弃。

29、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落实经费投入,保障防疫工作运转,及时兑现对医护、社区等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政策。

30、严格督导考核。持续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跟踪问效。各地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市委综合考核专项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