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我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提高造价成果质量和工作效率,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防范风险,强化廉政建设,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2022年6月起,由监管科牵头起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办法》草稿,6月经8月经会议审核通过,9月签发。
三、主要内容
工程技术科提供图审合格的完整纸质图、电子图和勘察报告等相关设计文件→综合计划科委托造价企业编制清单→项目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综合计划科、工程技术科、工程建设科和设计(勘察)单位、清单编制单位等参加清单会审(投资较大、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可以委托第三方复审或组织专家论证)→工程技术科督促设计单位按照会审意见限期完成修改,并对最终图纸进行确认→编制单位出具会审备忘录(编制说明),按会审意见和终版图纸调整清单。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一亿元以上项目报送市财政工程造价审核中心审核。
综合计划科负责征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造价企业,建立“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造价咨询库”(以下简称“库”),该库动态管理,按季度定期登记,造价企业自主报名申请入库,综合计划科组织工程建设科、工程监管科等科室审查,入库的造价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予以退库。
四、 服务考核标准是什么?
考核分为清单编制质量考核、跟踪审计服务质量考核和结算审(复)核成果质量考核。考核结果设“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并根据考核等级奖优罚劣。
咨询渠道:电话、网站留言等方式
咨询部门:市重点处
咨询电话:0550-3047010
联系人: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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